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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隋第137章 正元时东行路

《尔雅·释天》说:“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载”。

按照礼部的正元节日安排 十二月二十五。

群臣开笔书“福”为粟末地所有人户送\\福\\字。

腊月三十。

发岁首休沐令至正月十五日止。

十二月三十日。

万户皆贴“福”字祭拜祖先。

除夕夜粟末领主、重臣、亲属均需陪族人守岁看晚会吃岁更饺子(交子)。

正元初一白天。

首日晨开门大吉先放爆竹叫做“开门响”。

粟末政府举行部落朝会也就是“春朝”阿布契郎受众官贺排正仗岁计。

正月初一晚上。

宴给众臣工、先进工作者、军兵、发“红包”精美辞岁荷包内放五钱特制银币一枚。

正月初二。

重臣分属几路给长者、亲友、伤残、孤寡、友商、下属拜年。

正月初三至十四。

乐巢大剧连演。

有《新年新学》、《欢宴》、《饯腊迎新》、《有余庆》、《四方商》、《白袍英烈》、《盲者灯会》、《杨柳新春》。

这期间还组织民间各村各镇舞狮子演社火逛庙会等。

正月十五。

元宵节白日乐舞游行。

晚上烟火晚会赏灯会猜灯谜、百戏杂陈普天同庆。

阿布满意地合上了这两本呈文。

这一次做到这儿自己已经非常满意了。

但估计这其中许多的大戏和元宵庆典自己可能赶不上了。

因为今年还要和突第齐喆大叔一起得赶去王都城“请期”。

温璇这个媳妇儿该到请回杨柳湖的时候了。

高句丽的婚俗根本没有大隋那样的汉风复杂。

在民间如果男女相爱确定关系后男方还要到女方住一段时间等孩子生下来后才可以搬离女家独立生活。

而男子也不能住到女方家里去而是由女方主屋之后修建一座小房子让其居住。

这个房子就叫婿屋。

这却是典型的母系社会遗留下来的风俗。

只是到阿布穿越的这个时代随着汉朝的西风东渐这种风俗渐渐式微代之而来的是大量具有显着汉文化烙印的婚俗。

比如媒妁之言、下定、请期、迎娶等。

至于还有没有所谓的婿屋那就得看情况。

在高句丽的许多部落仍然还有这个风俗。

女婿是一个免费的劳动力是住在女方家门外的半个儿子。

但是这结了婚的女子其自由度非常之高。

怎么个高法? 这女子虽然已经和婿屋内的男子结了婚但在没有孩子或者孩子长大之前还在高句丽法律和乡俗上是自由之身。

自由到什么程度? 还可以多次婚配。

而那些因为战争丧偶的妇女更加可以不受限制多次重婚。

也就是说这些妇女的男性伴侣可以有多名直到她生的孩子长大愿意到某一个夫家居住才算建立稳定的家庭。

而在这“稳定”产生之前这种女人有一个统称叫“游女”。

因为高句丽的这一群体根本没有中原地区贞洁观念的禁锢所以一直被中原汉家将这种婚俗称之为“淫婚”。

“游女”的帽子只有到和男子离开女家共同稳定生活了才能摘掉。

但摘掉摘不掉的关系和意义都不算大。

高句丽的女性就是这么彪悍就是这么超前就是这么大方。

贵族家庭汉风影响巨大的早就没有了这玩意。

因为他们也意识到这样的风气很不利于男权社会的养成。

或许他们也觉得这么做实在是有点羞耻。

渐渐的“游女”又变成了社会上一种具有专门身份的女人游姬! 游姬就像是汉王朝的“妓”。

但比之更为奔放和自由在地位上也要高很多。

汉王朝妓为贱民属于贱籍。

第一等是贵籍以世家大族为籍。

第二等是良籍是普通的老百姓。

第三等是商籍顾名思义便是行商之人。

第四等是奴籍就是奴隶身份一旦卖身终身为奴。

第五等是贱籍这贱户便是那些妓子、戏子、乐户、丐户、世仆等人。

贱籍不属于士、农、工、商四民之列贱民一般不能和普通民众通婚这和先民的奴隶制度遗风密切有关。

贱籍世代相传不得改变不能做官永事贱业备受歧视。

高句丽的游女、游姬显然不在此列! 贵族的女儿也得嫁人。

当确定了婚姻关系到了婚期的那一天女儿就会被女婿很快接走连聘礼也懒得掏多少。

特别是像温达那样的更绝。

不仅不花一分钱老高和小高还得不断输送大量的钱财人物帮衬这女婿将生活搞好以免娇滴滴的姑娘在夫家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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